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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16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15

尊敬的刘文灿,孙群露,邬洪代表: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帮扶欠发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脱贫的建议》(第2016016号)收悉。非常感谢代表们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关心关注。现将我区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基本情况
  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共19家,注册资本约3亿元,绝大部分是在1992年农村城市化时,从原行政村或自然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造成立的,于1996年完成了公司规范化登记。1998年建区前,我区大部分居委会与股份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居委会实际上是“股民之家”,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的法律地位难以体现。1999年,我区利用全省居委会换届选举之机,把股份公司从居委会中剥离出来,理清了居委会与股份公司的权责关系。随着区公共财政逐年加大对基层政权、民生领域的投入,股份合作公司已与居委会完全脱钩,不需要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人口管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维稳综治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及经费支出。目前,我区股份公司多以房产出租和土地合作开发为主营收入,除中英街内沙栏吓村因可出租物业少,且受特别管理区管理限制,一定程度影响该公司发展,导致股民收入较低外,其余股份公司经营状况基本良好。
  二、盐田区扶持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情况
  盐田区委区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今年,区委书记杜玲同志、区长吴德林同志陆续走访了19家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提出的待征待转山林地、蓝线用地、渔民失海补偿、产权证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加快整体搬迁和城市更新等,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接和抓紧落实。近年来,针对辖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我区采取多种措施给予指导和扶持,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的健康良性发展:一是区政府出资为股份合作公司购买金蝶财务软件,实行集中记账及财务信息公开,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在全市率先实行区政府出资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采取联合会审方式,加快了企业审计进程和问题整改进度。三是认真履行集体用地交易备案程序,多渠道宣传及解释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及办事效率,盘活存量可建设集体资源,在规范交易行为的同时加快股份合作公司转型步伐。四是积极推动城市更新,引导集体资产服务城区发展,提高集体资产回报率。目前,已完成暗径村、径口村等更新改造,正在推进上坪村、成坑村、恩上村、西山吓村、大梅沙村等城市更新项目以及股份合作公司所属的金斗岭、马留畲、杨梅新村等工业区转型升级项目。五是推进产业多元化发展,促进集体经济向金融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发展,帮助裕泰股份公司投资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开创我区集体经济涉足金融服务业先河。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管,完善监管配套制度,积极探索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和股权结构改革,加快城市更新和整体搬迁项目,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于代表提出的“启动新一轮同富裕工程”建议因涉及市级层面政策,我区将积极向市相关部门呼吁。
  再次感谢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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